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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庭审“零距离”,以案为鉴“敲警钟”

来源:滨水城乡公司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量: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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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深做实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三不腐”,引导干部职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示警,近日,滨水城乡公司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本部党员和部分在蓉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约40人到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某国企领导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庭审现场,旁听的干部职工观看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深入了解被告人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突破“底线”、越过“红线”的犯罪过程,“零距离”感受了法律的权威公正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庭审是一堂发人深省的法纪教育课,将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始终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踩,腐败高压线不可碰”,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注意自身的形象,干干净净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推动企业更好发展。同时,促进公司积极探索激励机制,为职工谋取合法权益,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用正向激励提升干事创业激情。

全春梅〔滨水城乡公司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工会工作部)主任〕: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案为鉴,可以清底线。从人民公仆沦为阶下囚,在于其利用手中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以个人意识代替党纪国法。我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提醒自己,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既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也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真正做到自警自励,面对社会种种诱惑,心不为其所动,志不为其所丧,牢牢守住法律、道德底线。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尽责。

廖琪斌(四川港航建设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这次旁听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职务犯罪对社会带来的危害及法律对其进行惩治的必要性。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群众,法律的规定没有任何人可以超越。作为党员干部,我一定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挡得住诱惑,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刘离峡(四川昌禄建设工程检测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通过参加旁听庭审,我自己的内心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思想受到了深刻的洗礼,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大的敌人也是自己。做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时反省自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规范权力运行,严于律己,坚持原则,担当作为,严守法纪,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履职尽责,树好国企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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